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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加工处理废机油2万公斤被依法刑拘,乱收废机油最高罚500万!

2020-06-23   来源:润滑油情报 网友评论 0

摘要:日前,揭阳市治安大队联合市局环食药侦支队以及磐东、白塔派出所,在磐东街道城南村成功查获一非法润滑油加工厂。
日前,揭阳市治安大队联合市局环食药侦支队以及磐东、白塔派出所,在磐东街道城南村成功查获一非法润滑油加工厂,现场抓获工厂负责人袁某豹以及工人薛某忠、薛某标,查扣废弃机油、加工成品油100余桶,加工设备一批以及叉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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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袁某豹在没有办理相关工商营业执照及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多家汽修厂购入桶装废弃机油,在加工去掉废油中的油渣后将剩余废油与原装机油混合搅拌均匀,最后出售给附近的五金厂,以此获利;工人薛某忠、薛某标先后受雇于袁某豹,主要负责协助加工、运输润滑油。
 
经揭阳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进一步确认,袁某豹加工厂中现存40桶废机油及107桶成品润滑油,净重分别为5600公斤和14368公斤,加工处置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
 
目前,袁某豹、薛某忠、薛某标三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新会公安分局成功捣毁一个非法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机油的团伙。早前,新会警方接到线索称,在会城大道附近有一个疑似回收废弃机油的黑点,不时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接报后,民警马上前往侦查,发现附近村庄一个偏僻的空地有一座蓝色铁皮搭建的厂房,走近铁皮屋,可以闻到浓烈的机油味,在铁皮屋旁有疑似运送废弃机油的车;厂房周边的鱼塘还有一个深洞;厂房内,每天下午4点左右才有工人在里面作业。
 
民警初步确定:这是一个非法回收废弃机油的“黑工厂”。
 
在充分掌握证据后,近日,民警采取“收网”行动,现场控制多名嫌疑人,并在搜查过程中发现铁皮厂房内有一辆满载油桶的车正在卸油。
 
当时,厂房内还有数十个大塑料桶用来灌装废弃机油。
 
废旧的机油罐、机油瓶被随处丢弃在附近的草丛,周边的土地发黑且发出阵阵恶臭。民警还发现,鱼塘侧的深洞是用来填埋生产过程中过滤的机油废渣。在整个生产环节中没有任何环保措施,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且废油埋入土壤后对土地的破坏性非常大,甚至几十年都无法恢复。
 
此次行动共抓获包括杨某(男,29岁)、张某(男,31岁)、方某(男,35岁)在内的21名犯罪嫌疑人,捣毁犯罪窝点5个,扣押涉案车辆11辆,冻结资金370万元。
 
根据嫌疑人交代,去年以来,杨某等人将自用的七座小货车改装放上油桶、油泵后,在江门多个机动车修理店中非法收购机油。而张某则以每吨2600元的价格从杨某处收购机油进行非法加工,再转售给方某,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我国法律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固废法》修订草案涉及罚款的主要变更点:
 
违法行为现行法律罚则修订草案
 
产生、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信息的。
 
《固废法》修订草案涉及罚款的主要变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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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我们要经营废油,首先要对其有一定的认识,根据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废机油、煤油收集、贮存、经销活动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条款执行。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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