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首例无证经营废机油案宣判

2015-04-13   来源:润滑油情报 网友评论 0

摘要:汽车4S店、维修店等地时常会有换下来的废机油,这些废机油一般由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专门回收。但来沪人员肖某等人却偷偷干起了同样的回收工作,而且无证经营还不算,由于回收处理技术的欠缺,一些废油流到了土壤上和附近的水体,结果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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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维修店等地时常会有换下来的废机油,这些废机油一般由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专门回收。但来沪人员肖某等人却偷偷干起了同样的回收工作,而且无证经营还不算,由于回收处理技术的欠缺,一些废油流到了土壤上和附近的水体,结果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据统计,从开始回收至案发的四年里,肖某等人的涉案金额高达4700余万元。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肖某等5人提起诉讼。宝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人构成非法。

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某、李某夫妇于2010年6月至案发在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南周一路附近租赁场地,在未取得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无证开设经营废机油回收处理厂,并先后雇用被告人蔡某、石某在场地内装卸、过滤处置废机油。2012年12月开始,福建省某能源有限公司业务员陈某在明知肖某等无证经营的情况下,仍在公司安排下委托肖某收购废机油后出售给其所在公司。自2010年6月至案犯,被告人肖某夫妇非法经营额达4700余万元,其非法生产经营还给当地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据了解,废机油属于存在一定危险的工业废料,一旦流入水体和土壤,将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需由有相关资质的收购公司专门回收处理,但肖某等人却在宝山区罗店镇一收就是4年。

由宝山区环保局出具的证据显示,现场查处时,曾当场查获了废机油252.5吨及相关过滤、贮存设备。环境监测部门分别对上述收购废油场地附近的土壤和水体进行了检测,发现均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对于废机油从何而来,肖某表示,都是由老乡“口口相传”主动找上门来,他不需要出去收。就这样,肖某平均每月都能收购300吨左右的废油。废油的收购价格并不固定,由福建某能源公司决定,每吨大约在4000多元,双方的“废油交易”均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肖某称,他其实赚得并不多,每吨大约只赚取差价四五十元。而且,一直到案发,肖某始终认为收购废油的行为顶多属于违反相关行政规定,会被罚款,从来没想到会“吃官司”,对此也非常后悔。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李某、蔡某、石某和陈某结伙,无证经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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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机油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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